2009年11月14日8:46:30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31种手机电池比较试验报告
从九十年代到今天,手机产品已经从高端奢侈品变成了大众消费品,许多消费者对手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目前市场上手机电池品牌型号繁多,电池的质量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特别是手机入网牌照放开后,出现了许多手机厂家,这些厂家为手机配套的电池质量也是参差不齐。据业内专家介绍,有些厂家为降低成本采用低质量的电芯,虚标电池容量,省略出厂检验环节,还有些厂家假冒名牌产品,一些低质量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甚至出现爆炸事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解北京市场上手机电池的质量状况,科学引导指导消费,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期开展了31种手机电池比较试验。
一、试验样品及来源
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北京市的通讯器材经销企业随机购买。样品全部标称为合格品。样品涉及北京、天津、辽宁、广东、福建、山东、四川、湖北等八个省市的29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1种手机电池产品。样品包括部分手机厂家的原配电池和手机电池生产企业生产的配套电池,价格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基本覆盖了北京市场上销售的手机电池的主要品牌,比较试验结果基本反映了在北京市场上销售的手机电池产品的质量状况。
二、检验标准及项目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委托北京市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依据GB/T18287-2000《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标准对样品的外观、标志、0.2C5A放电性能、1 C5A放电性能、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等7项指标进行了测试。
三、比较试验结果
经测试,31个样品中有24个样品所测试项目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占总样品数77.4%。本次结果表明:北京市场销售的手机电池的安全性能指标总体较好,可能引发爆炸的劣质电池并不常见;知名品牌手机电池质量令人满意;反映手机电池容量的指标相对较差,一些生产规模较小的电池生产企业虚标电池容量现象严重。具体结果如下:
1 、外观、标志
国家标准要求,手机电池外表面应清洁,无机械损伤,触点无锈蚀;产品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型号、标称电压、额定容量、充电限制电压、执行标准编号、正负极性、制造日期或批号、制造厂名、商标、警示说明等标志。本次比较试验中,31个样品中有3个样品标志不全,主要是无商标、制造日期或批号、充电限制电压、正负极性。他们是深圳市闳恺发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无商标,标称型号DAXIAN(1500毫安)第九代纳米锂聚合物电池、深圳市挚友盈丰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搜豹牌LLST-N95 型(1600毫安)商务锂电池、深圳市卡莱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卡莱尔牌适配于诺基亚BP-6M(N93...)型(1280毫安)锂离子电池。
2、0.2C5A放电性能 、1C5A放电性能
放电性能是影响手机电池使用时间的重要因素,以放电时间来考核电池的标称容量是否与电池的实际容量相符,是考核电池质量优劣的主要指标。国家标准要求0.2C5A放电性能的放电时间应大于5小时、1C5A放电性能的放电时间应大于51分钟。本次比较试验的31个样品中,有7个样品0.2C5A放电性能指标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5个样品1C5A放电性能指标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个别样品实际测试容量与标称容量相差近一倍,存在严重的虚标现象。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样品是:大莲大显泛泰通信有限公司DAXIAN (大显)牌X600(1200毫安)公爵手机电池、深圳市闳恺发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无商标,标称型号DAXIAN (1500毫安)第九代纳米锂聚合物电池、深圳市挚友盈丰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搜豹牌LLST-N95型 (1600毫安)商务锂电池、深圳市卡莱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卡莱尔牌适配于诺基亚BP-6M(N93...)型(1280毫安)锂离子电池、深圳市乔威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乔威牌O-NOK N73 L1200H 型(1200毫安)锂离子电池、广东威力王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ALON 奥龙牌9300型(1400毫安)锂离子电池、深圳市佳源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满山红牌适配于诺基亚6280/N93型(1250毫安)锂离子电池。
3、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
这三项指标反映了手机电池的安全保护性能。过充电保护考核电池在充电输出电压过高及电流过大时电池保护电路的安全性能;过放电保护考核电池的电压过低时电池保护电路的安全性能;短路保护考核电池在非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安全性能,此类指标关系到产品的自身安全和使用者的人身安全。本次比较试验中,31个样品安全性能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本次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北京市场上正规经销企业销售的手机电池安全性是能够得到保障,但在众多的手机电池产品中,容量虚标的现象比较普遍。据专家介绍,虚标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质量把关不严,对所用电芯材料的容量筛选不严格。二是有些企业为了提高自己产品的卖点,故意将价格低廉的低容量电池的容量标高,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三是有些规模较小的手机生产企业,电池是以委托加工的模式进行生产的,缺少有效的质量监控手段,容易被不良加工企业所蒙蔽,采用低质量的电芯,压缩成本,以次充好。据了解,还有一些厂家为降低成本电池保护电路不配套或不完善,造成手机待机时间短、电池易发生充鼓、充爆等质量问题。
四、提醒消费者
1、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的商场和知名的通讯产品专卖店购买手机电池产品,尤其不要购买路边小商小店销售的所谓低价名牌电池,以防上当受骗。
2、消费者选择手机电池时,应仔细察看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名厂址,标称电压、额定容量、充电限制电压、合格证等标志是否齐全。
3、消费者不要过于迷信电池的标称容量。由于电池的容量和电池芯的尺寸大小、重量有一定的关系,也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那些电池的外形尺寸及电池重量和普通电池一样,而标称容量过高的电池。
4、消费者选购手机时往往过于注重手机厂商宣传的“待机时间”。据专家介绍,广告宣传中的“待机时间”多是在特定网络、操作环境下的实验室数据,手机用户的实际使用时间取决于手机功耗、网络环境、电池容量、人为使用方法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与广告宣传的时间差距较大,消费者应根据自己实际需要选择。
5、消费者购买手机电池应索要发票,并详细注明所购电池的名称型号等信息,以便出现质量问题能够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