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废旧电池倾倒事件追踪报道
1月中旬,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镇五里铺村,有人先后两次将3吨左右的过期电池倒在了村委会门口的河道边。对于这一重大事件,环境执法人员迅速出动——
1月中旬,甘肃省兰州市连续发生两起过期电池倾倒事件,环境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并进行清理。 党运 摄
倾倒事件中的一次性电池含汞量达0.025%,对环境安全造成了影响。 党运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 吴玉萍
1月25日,甘肃省兰州市环监局监控中心“12369”投诉热线接到投诉,投诉者称有人将万枚过期电池倾倒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镇五里铺村委会门口。七里河区环境监察大队迅速出动,对这起恶意倾倒事件进行了调查。
1月28日,继首次倾倒过期电池事件不到3天时间,倾倒过期电池事件再次发生。
两起事件引起了兰州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到底谁是肇事者?如何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当地村民、最早报道这起事件的《兰州晚报》记者和负责处理这起事件的七里河区环境执法人员。
连发两起过期电池倾倒河边事件,3吨危险废物威胁环境安全,环境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
1月25日上午11点51分,甘肃省兰州市环监局监控中心“12369”投诉热线铃声响起。
“你好,这里是‘12369’环保投诉热线。”接线员接通投诉电话。
“你好,我是兰州晚报记者,我们在七里河区五里铺村发现有大量电池被倾倒在河道边,对周边环境产生了影响,希望你们现场调查此事。”兰州晚报记者党运在事件现场拨通了投诉热线。
“请告知电池倾倒具体地点,我们的执法人员会尽快赶赴现场。”接线员一边接听,一边迅速记录下了详细情况。
1月25日上午12点,兰州市环监局监控中心主任魏索利拨通了兰州市七里河区环境监察大队电话,将这一情况通知给了大队长景军。接到电话后,景军火速带队赶赴了事件现场,在七里河区八里镇五里铺村村委会旁边一条河道旁的垃圾堆放点找到了那堆电池。
“当时看到同一型号和商标的电池堆成了小山,第一反应就觉得一定是过期电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监察人员这样进行描述,后续的调查也证实了他们的判断。
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和备案,并迅速组织力量对堆放现场实施了清理。期间,对周边群众进行了废旧电池危害知识的普及,并请周边群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大家的环保权益。
就在大家以为这起过期电池恶意倾倒事件就此结束了时,没人想到肇事者还敢回来,再次将废旧电池倾倒在这里。仅仅相隔3天,就在1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七里河区环保局监察大队电话再次响起。
“我们是五里铺村的,在我们这里又发现了一大堆过期的电池。”这次打来电话的是五里铺桥村村民。
“还是上次的地方吗?”工作人员询问。
“在上一次堆放点的下游,相隔两公里左右。”村民回答。
“好的,我们马上派人调查。”挂断电话,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出动,按照举报位置,在五里铺村24号附近,执法人员又发现大量电池倾倒于河道旁的农村便道上。
据执法人员调查,两次倾倒的电池均为上海白象天鹅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鹅”牌1号一次性过期电池。
“我们两次共清理出过期电池3吨左右。”兰州市七里河区环境监察大队长景军告诉记者,经过调查确定,这批电池汞含量0.025%,属危险废物。
过期电池运至危废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肇事车辆已被锁定
这么多过期的电池倾倒在村庄河道旁边,就是谁是肇事者?他们为什么选择了这个地方?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五里铺的村民和参与处理这起事件的环境执法人员。
在五里铺村,一位牟姓村民是当天事件发生的目击者。他告诉记者,1月21日晚18点30分左右,有一个年龄约30多岁的男子驾驶一辆白色金杯客货单排车拉着包装完整的电池往村委会对面河道旁倾倒,“当时我们几个人正好看到了,就上前制止,我们问他,干什么的?当时那个男子没回答,反而快速收拾车厢,拉着剩余电池匆匆离开了。”
据记者了解,当晚23点左右,距离第一次过期电池倾倒地点两公里处,又有目击者见到了有一辆白色车辆在河道旁倾倒废物。记者找到这位目击者,他告诉记者,当时天已经很黑了,没看清楚车牌号,“这个地方原本就是一个自然的垃圾堆放点,当时也没留意倒的是什么东西。”
1月22日早晨,周边群众发现,仅仅一夜之间,河道旁竟冒出了大量电池。
“根据两次现场调查情况分析,两次倾倒的电池为同一人所为。”兰州市七里河区环境监察大队长景军向记者描述了整起事件发生的大致情况。1月21日晚上,驾驶装载过期电池车辆的男子在初次倾倒电池被村民制止后,于当晚11点左右,乘天色漆黑将剩余电池倾倒在了下游两公里处的河道旁。
由于两次清理出的过期电池达3吨左右,七里河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他们见过的最恶劣的一起倾倒过期电池的事件。
《兰州晚报》记者党运接到群众举报后最先赶到现场,据他描述,当时看到一大堆的电池像座小山一样堆在河道旁,还有很多电池滚落到了下面的排洪道中。由于一些电池被过往的车辆来回碾压,地面都成了黑色的。
“我当时的担忧是,电池含有很多有毒有害物质,散落在排洪沟中,经雨水冲涮,最终会将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到黄河中,其后果就是对黄河造成污染。”回忆起当时看到的情景,党运说自己心里很着急,“所以我立即拨打了‘12369’环保热线,希望此事得到有关部门的妥善处理。”
为防止过期电池产生二次污染,兰州市七里河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将清理出的电池统一装至包装袋内,运至兰州市茂源垃圾处理中心集中存放处置。后来考虑到茂源垃圾处理中心不具备处置废旧电池的能力,甘肃省、兰州市和七里河区三级环保部门协助省固废中心,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最终将过期电池运至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处置。
景军介绍,为彻底查清此次违法倾倒事件,七里河区环保局已上报七里河区政府,协调公安部门彻查处理,严肃追究违法单位或个人的责任。目前肇事车辆已被锁定,后续调查正在进行中。本报记者将继续追踪事件发展。
从摇篮走向坟墓,电池回“坟”的路何以一波三折?
如果把电池生产厂家形象比喻成电池产生的“摇篮”,那么废旧电池处置场应该就是电池最终的“坟墓”。2009年甘肃省危废处置中心正式投运,使得废旧电池在这里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坟墓”。然而,此次事件中3吨过期电池走向“坟墓”的道路却是一波三折。
记者采访了甘肃省固废中心副主任张兴林。他告诉记者,这一事件的产生有两种可能,一是电池经销商逃避环保责任、执法犯法造成的违法抛弃案;二是第三方即经销商委托运输单位或个人处置,第三方环保法制意识淡漠导致的违法案件。
那么,事件发生的根源在哪里?对于记者的提问,张兴林表示,追根究底,“这一事件发生的症结还在于废旧电池回收的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的缺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张兴林告诉记者,我国已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但到目前为止,针对废旧电池回收仅有一部《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其中虽然规定‘电池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应当承担回收废旧充电电池的责任’,但这只是技术政策,对不履行的单位并无任何惩罚措施,因此,起不到应有的防控作用。”
电池使用可以说涉及到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那么废旧电池处置的问题也就关乎我们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废旧电池回归“坟墓”的道路又是怎样的一条道路?记者就这一问题在兰州市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
“平常您使用一次性电池吗?”在一个居民小区,记者问一位刘姓女士。
“当然用了,家里用的遥控板、小孩的玩具都会用到。”刘女士回答说。
“用完的电池怎么处理的?”记者追问。
“都丢垃圾桶里了。”刘女士说,“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处理的方法。”
兰州理工大学的高同学告诉记者,在他生活中用到电池的地方很多,“比如我这个MP3里,”他揭开随身携带的优百特后盖,“我和身边的大部分同学都知道很多废旧电池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所以从来不会随便丢弃,习惯将其存放在自己的抽屉里。”
但是烦恼也随之而来,高同学说,这样久而久之就存下不少电池,但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处置场所,无奈之余最终还是选择将它们投放到垃圾箱里。
为废旧电池寻找安息地成为许多人的烦心事。
兰州市环保局污控处处长吕绍文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许多干电池是无汞电池,可以随普通生活垃圾填埋,但依然有不少含汞电池,仍需要按照危废品来处置。兰州市环保局曾投入数万元在兰州市中心繁华地段投放过一批废旧电池回收箱,但回收来的电池却没有地方处置,被长期堆存在一个杂物存储室。由于没有具体的部门承担废旧电池的监管职责,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环保部门也只能勉为其难。
此外,废旧电池的回收环节也存在严重漏洞。
甘肃省危废处置中心董事长赵慧宏说,现在建成的危废处置中心,仅4号危险废物暂存库与5号危险废物贮存库设计的存储面积各为2000m2,完全可以对收集来的废电池累积安全贮存,具备对废干电池无害化处置、对铅酸蓄电池的安全处置的能力。“有了容纳消化的‘胃口’却缺少‘食物’!”赵慧宏说这成为了危废处置中心面对的一个尴尬。
在电子产品高速普及的今天,为什么没有建立起废旧电池的回收网络?采访中,记者产生了这样的疑问。
“废旧电池等电子废物的回收牵涉到生产、销售、使用等多方面,单靠环保一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环保、工商、财政、发改委、交通、城管、环卫等多个部门共同协作,才能完成回收体系的建设。因此,如何建立完善的包括废旧电池在内的电子废物回收体系在电子时代已显得非常迫切,”张兴林说,“在全省危废专项检查中就发现,大多数电子类危险废物被游走的个体商贩收购,然后在不具备条件的小作坊里手工拆解处置,无回收价值的废物则作为普通垃圾倾倒,将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水体、或通过燃烧排放到空气中。这种不规范的行为已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目前,甘肃省在固废管理上的执法力量非常薄弱,专门的固废监管部门只有一个省级部门,根本没有能力实施全方位的监管。看来,加强固废管理执法力量建设也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国外废旧电池回收经验可借鉴
■德国要求消费者将使用完的干电池、钮扣电池等各种类型的电池送交商店或废品回收站回收,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无条件接受废旧电池,并转送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理;还要求商店和废品回收站必须担当起区分有毒电池和无毒电池的责任,并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即消费者购买的每节电池中都含有一定的押金,当消费者拿旧电池来换时,可以自动扣除押金。
■日本的野村兴产株式会社每年从全国收购的废旧电池达1.3万吨,93%是通过民间环保组织收集,7%是通过各厂家收集。野村兴产是一个民营企业,日本政府对它没有投入一分钱,但日本电池工业协会提供了很大帮助,与日本各大厂家进行协调进行一些资金补偿。目前日本国内电池已经不含汞了,主要回收电池的铁壳和其他金属原料,并进行二次产品的开发制造,如其中一个产品可用于电视机的显像管。
■瑞士有两家专门加工利用旧电池的工厂。巴特列克公司采取的方法是将旧电池磨碎,然后送往炉内加热,这时可提取挥发出的汞,温度更高时锌也蒸发,它同样是贵重金属。铁和锰熔合后成为炼钢所需的锰铁合金。这家工厂一年可加工2000吨废电池,可获得780吨锰铁合金、400吨锌合金和3吨汞。另一家工厂则是直接从电池中提取铁元素,并将氧化锰、氧化锌、氧化铜和氧化镍等金属混合物作为金属废料直接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