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专题:3组蓄电池不合格
3月12日,省质监局公布的铅酸蓄电池抽查结果显示,我省九成铅酸蓄电池合格,其中有3组产品被曝光“质量较差”。
本次在宣城、黄山、安庆、六安、池州、马鞍山等六个地市共抽查了28家生产企业的30组产品,经检验,合格27组,合格率90%。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和产品是:安庆市威能电器电池有限公司生产、规格型号为“6-DZM-14”、生产日期为“2009·10·17”的“天柱山”牌电动助力专用蓄电池;黄山市美达电器有限公司生产、规格型号为“6-DZM-20”、生产日期为“2009·10·20”的“Buddy”牌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舒城县利通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格型号为“6-QA-80S”、批号为“2009011000”的“利通”牌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这次抽查的不合格产品,主要是产品容量和低温性能不达标。容量是蓄电池最基本的技术指标,容量不足,电动车行驶里程达不到预计目标,频繁充电会给使用者带来极大不便;若汽车蓄电池容量不足,其起动机显得无力,不易起动,灯光昏暗,甚至会引起车辆熄火。铅酸蓄电池低温性能不达标,会造成铅酸蓄电池在冬季使用效果差,甚至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