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充电的好坏直接影响新蓄电池的容量和寿命,故必须认真进行,方法如下:
(1)充电前的检查
初充电前,全面检查蓄电池及附属零件,看容器有无破裂,附件有无短缺,并进行清洁处理工作。
(2)灌注电解液
按蓄电池出厂说明书的规定,配好适当密度的电解液,然后注入蓄电池中,用0~3伏的直流电压表检查每只单格蓄电池有无反极现象。
(3)进行充电
正确连接充电机与蓄电池,蓄电池的正端接电源的正端,蓄电池的负端接电源的负端(见图49),并按规定的初充电电流进行充电。
充电过程通常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充电电流约为额定容量的C20的1/14~1/16,充至电解液中放出气泡,单格蓄电池端电压达到2.4伏。然后将电流降低一半,转入第二阶段充电,一直充至电解液剧烈冒出气泡,密度和电压连续2~3小时稳定不变。全部充电时间约为60~70时。
充电过程中应经常测量电解液温度,当温度超过35℃时,应将充电电流减半,但充电时间要延长。如温度继续上升至40℃时,应立即停止充电,待温度降到35℃以下时再进行充电。在初充电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充电装置发生故障等),在20小时内不许中断。
(4)调整电解液密度和液面高度
在进行初充电时,由于水的电解,使电解液的液面降低,密度也会发生变化,充好电的蓄电池,必须立即调整一次电解液的密度及液面高度。当密度高于规定值时,应适当取出一部分电解液,加入适量的蒸馏水;反之,取出部分电解液,添加密度为1.40的电解液(严禁用浓硫酸直接加入蓄电池调整密度),并使液面达到规定值,再充电30分钟。如果仍不符合要求,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好为止。
新蓄电池第一次充电后,达不到额定容量,应进行充、放电循环。用20小时放电率放电(即用额定容量1/20的电流放电至单格电压降到1.75伏为止),然后再用正常充电电流充足。经过一次充、放电循环,若容量仍低于额定容量的90%时,应再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一般经过3次充放电循环,其容量即可达到100%。